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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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傳說
你的意思是收入不高的人沒有資格住新房屋?
一種不合理的稅不能糾結?
你要去過以前說了官員姓名就會被抓去砍頭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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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也腦補得太兇,我的回文哪裡可以連結我說收入不高的人沒有資格住新屋?
我只是就目前的稅制,提出最好的建議
請問你有什麼更好的建議嗎?還是只會抱怨?
更何況當初這些住戶都更前就是住中古屋可不是新屋
什麼好處都要有就是都不要有任何風險?台灣鯛?
還有,以台北市現在的房價,收入不高的人的確幾乎等於沒有資格住新屋倒是事實
(中樂透、有祖產、家業者例外)
這可不是我說的,是市場價格說的
抱怨房屋稅太貴的人,如果沒有這個都更,以他們的薪水有辦法買同區域的新房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