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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rstor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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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944
引用:
作者paperboxlion856
嗯?你有沒有回應錯人?
我沒有對你說的狀況作回應喔
我指的是通案的事後處理狀況
沒有說最先違規的人沒有責任


不好意思, 我沒有指你替最先違規的人脫責的意思, 我只是講自己的經驗感想, 所見情況.

因為我開車是從鄉下入台南市, 台南市人用路很恐怖, 看過好幾次都是最初違規者逍遙而去..

有次喝魚湯, 汽車駕駛問我能不能作證有個機車大媽橫越, 我雙手一攤莫可奈何.

開車還是裝紀錄器吧.. 至於那次事件, 出車禍的那兩個都是倒楣的.
舊 2016-08-27, 10:40 AM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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