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A級黑豬肉
大家都認為合約可以更好,這點沒問題。
所以吵的東西就是...
1. 到底協會有多少權力去簽多少程度的商業贊助/代言(是否超越選手),以及
2. 簽約贊助商所需要為協會/選手做到的程度。
有些人認為問題在於前者不該有這麼大的權力而贊助商沒問題,有些人認為贊助商問題比較大一點而協會應該有這個權力,有些人則兩個都認為有問題。
而我是站在協會有權力去因為服裝贊助而對選手祭出罰款/禁賽,而簽約贊助商未必有這個權力/能力去做到很多網友覺得可以做到的事情。
前者很簡單...
因為協會經費不是 100% 國家出... 當然要找方法去找經費... 不然連選手都還要繳會費不是很機車?
後者也很簡單...
老子就是習慣 Reebox 氣墊,Nike 既然要贊助那就請他們做一個類似的出來...
但要是團隊中有人討厭 Reebox 氣墊感覺怎麼辦!????
所以很自然贊助商無法針對每個人真正的去量身訂做...
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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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個人是根據選手的回應來評論
1.贊助商在比賽前幾天才給產品,造成選手沒有時間適應,而且廠商還常給錯尺寸
2.鞋子部分,廠商只給一種尺寸,等選手適應後才會給其他尺寸
她並未抱怨贊助商不幫她客製化
而上述兩點廠商是有能力改善的,這要求也並非不合理
但廠商沒做好,所以我批評這點
其次,廠商強烈要求照合約走並沒有問題,只是我很懷疑它的效益
因為贊助是為了宣傳,其目的之一是提升消費者對贊助商產品的好感
一旦廠商太強硬被大家知道,而多數民眾又未站在他們這邊的話
那之前的錢就白花了,還反而倒賠……重點不是能不能,而是蠢不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