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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級黑豬肉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4
您的住址: 楓葉國
文章: 316
引用:
作者supermaxfight
我說阿,就有人簽了一個喪權辱國的合約,把選手給出賣了
這有什麼好吵的阿


大家都認為合約可以更好,這點沒問題。

所以吵的東西就是...
1. 到底協會有多少權力去簽多少程度的商業贊助/代言(是否超越選手),以及
2. 簽約贊助商所需要為協會/選手做到的程度。

有些人認為問題在於前者不該有這麼大的權力而贊助商沒問題,有些人認為贊助商問題比較大一點而協會應該有這個權力,有些人則兩個都認為有問題。

而我是站在協會有權力去因為服裝贊助而對選手祭出罰款/禁賽,而簽約贊助商未必有這個權力/能力去做到很多網友覺得可以做到的事情。

前者很簡單...
因為協會經費不是 100% 國家出... 當然要找方法去找經費... 不然連選手都還要繳會費不是很機車?
後者也很簡單...
老子就是習慣 Reebox 氣墊,Nike 既然要贊助那就請他們做一個類似的出來...
但要是團隊中有人討厭 Reebox 氣墊感覺怎麼辦!????
所以很自然贊助商無法針對每個人真正的去量身訂做...

所以... 要吵的東西可以很多...
如:有些選手在個人贊助上面沒有想到這麼多而被罰款/禁賽,這時到底應該要出來挺協會還是選手???
如:被贊助的器具不順手,該出來挺協會還是挺選手還是挺廠商?

因為這些決定是會影響合約走向。
合約可以很極端的往協會走、往廠商走、或往選手走。
極端的往選手走的話,就代表協會底下的場地、裁判、教練認證等等經費會有問題。
極端的往廠商走的話,協會跟選手就不用比賽了...
極端的往協會走的話,就代表選手會被嚴重影響。

至於羽協是否已經是極端的在協會那端... 要是真的很極端的話不會只有一年兩千萬,也不會拍子可以遮住商標...
合約當然可以更好,例如把鞋子當做「工具」而非服裝的一部分,所以可以穿遮住商標選手自己喜歡的鞋子...

但要是真的只是這樣,沒必要罵這麼兇...
也顯然很多網友不認為這樣做就 ok...
舊 2016-08-23, 12:37 AM #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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