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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6
文章: 658
引用:
作者h101000
想要殺人的
除了酒駕殺人之外
又多一個好選擇
毒駕殺人...
咦? 但報導裡不是指濃度不夠嗎?!
引用:
彰化地方法院庭長王義閔指出,「這個案件裡面,安非他命的指數不是很高,沒辦法認定他是服用毒品之後,造成他沒辦法安全駕駛的公共危險,之後檢察官依過失致死罪來起訴。」由於不能直接證實車禍與男子吸毒有關,當時檢察官只能以過失致死罪起訴。
好似告訴我們:想殺人, 就直接開車撞下去吧…
舊 2016-08-19, 08:38 PM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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