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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e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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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10
文章: 52
特別去看了臺北地院的拍賣公告,
公告除了最後的附表不一樣,
前面的敍述都是制式,
其中第八點是
得標規定:以投標價額達到拍賣最低價額且標價最高者為得標人,如投標人願出之最高價額相同者,以當場增加之金額最高者為得標人,無人增加價額者,以抽籤決定得標人。關於投標無效之情形,請參考投標書背面之記載。

倒底是法院出錯還是你誤解法官的意思呢?????
我還是不相信法院會出這種低級錯誤。
當然啦!法官也是人也會出錯啦!

另外,法院是禁止錄影錄音...等行為的。



引用:
作者隨風浮雲
上面不是有回覆了,有一位老者已經站起來要加價了,拍賣官還問他是不是要加價。

至於我投標的物件,因為跟我的投標價差了 1M,目前身上現金沒那麼多,而且該物件也不值多1M,所以就放棄了,如果你不相信的話,下次我去標的時候,我再全程錄影給你看,反正NPNT。

P.S.從現場的拍賣情形看來,好像已經不會有人再找代拍業者,有二位代拍業者在現場在拉客中。
 
舊 2016-08-19, 04:25 PM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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