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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593
引用:
作者goodpig
有很多刁難的步數,光是對於政府五點要求中的工作地點保障
遠通都可以定義為30公里內的工作機會了
我想政府的合約簽得太草率不夠詳細讓遠通可以盡情鑽漏洞是主要原因

一般勞工被解僱可只有多發1-2個月讓你找工作 這些聘僱離職這麼好還要求幫找工作又要離家近 真的把自己當公務人員 勞工也應起來抗議 沒工作就叫政府養 一視同仁 問題是這樣對嗎?
舊 2016-08-18, 12:24 PM #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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