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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mpt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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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16
文章: 2
引用:
作者acetyII
老實說,我也很痛恨慣老闆,抄家吧,全數變為國營吧

那些當初乖乖接受安置的,也不會吃虧,馬上轉職國營員工

狠一點學勞健保局那些直接轉公務人員我覺得更好

大家皆大歡喜





這條款是政府跟遠通簽的,所以妥善的標準是雙方合意即可

回到業界常態

一個老闆跟臨時雇員說,恭喜你我們完成階段性任務了

覺得你表現不錯,但是公司現在沒有這需求了,依照合約我可以直接資遣

但是呢,我剛好有認識的公司,轉介紹你去吧..........

你高高興興來到轉介公司,想說走後門應該會爽很多.......結果是個屎缺

然後呢? 你要回頭去找原公司評理?

好吧有合約

那走行政法庭?要求政府告遠通?

不然代位求償?

我老實說來龍去脈我不像版上選邊站的會抓漏洞來一直放大

這事最後遠通出錢我沒意見,但是政府出錢?


說真的 屎缺也算不上
例如排班不要 太累不要 有技術性不要
這也是一個事實
那 收費員不用排班?
另外有些則是要求轉任"政府"雇員
諸如此類
舊 2016-08-18, 11:52 AM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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