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結 (
http://www.cna.com.tw/news/aspt/201608170320-1.aspx)
(中央社記者李晉緯台北17日電)中華隊羽球女將戴資穎因為在奧運穿著非協會贊助商提
供的球鞋,引發「球鞋爭議」,羽協今天公開說明,希望大家能坐下來談,創造選手、協
會、贊助商都能接受的「3贏」共識。
戴資穎在里約奧運止步16強,賽後在臉書發文抒發心情,內容遭媒體指與「球鞋爭議」有
關,但遭戴資穎父親否認。
中華民國羽球協會與贊助商簽有合約,中華隊選手參奧運、亞運、世界盃、亞洲盃、湯優
盃、蘇迪曼盃時必須使用協會贊助商為中華隊準備的裝備,但戴資穎未穿著協會贊助商提
供的球鞋,而引發這次的「球鞋爭議」。
羽協秘書長蔡鴻鵬今天對「球鞋爭議」公開說明表示,戴家之前曾口頭向協會說明,因為
戴資穎有大小腳的問題,所以無法穿著協會贊助商提供的鞋子比賽,即便協會贊助商願意
提供不同型號、尺寸的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