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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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交通罰則重
臺灣要罰更重才會改善
引用:
大體上大部分交通違規都是記2點(闖紅燈、違規停車、逆向、超速20~25km/h、違
反停車再開/一時停止、違規超車...),相較輕微違規的如「未照路標指示行駛、沒繫安全
帶、超速低於19km/h、未開頭燈」才會只記1點。再來嚴重違規如,肇事傷害45~62點、
酒駕35點、疲勞駕駛25點、危險駕駛25點、無照駕駛19點、無車檢駕駛6點、無保險駕駛6點
、超速50km/h 12點...
違規記點的下場(3年內累計):
累積滿06點,駕照停止1個月。
累積滿09點,駕照停止2個月。
累積滿12點,駕照停止3個月。
累積滿15點,吊銷駕照,禁考1年。
累積滿25點,吊銷駕照,禁考2年。
累積滿35點,吊銷駕照,禁考3年。
累積滿40點,吊銷駕照,禁考4年。
累積滿45點,吊銷駕照,禁考5年。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416&t=4825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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