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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aa88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12
文章: 733
引用:
作者小肥羊
家家有本難念的經,這時候就應該拿出長孫持家的權力,直接列出權利與義務,請大家畫押。
1.除了法律特留份外,其餘全歸負責照顧家裡
2.大家公推XXX負責照顧家裡
3.簽了就不准在GGYY有意見

蝦咪是法律特留份.........

死後才是遺產....生前給的都不算是遺產.......先要求生前慢慢規劃全部過戶啦
 
舊 2016-08-12, 02:48 PM #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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