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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碎唸「36歲還不工作」啃老男當母面跳橋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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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dy3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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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12
文章: 175
引用:
作者
JXL
雖然我住外面, 但是我不認為滿十八趕出去這種西方觀念一定是對的
要學 就學全部:
1.滿十八歲趕出去, 但是以後彼此相待如朋友, 所以也沒有所謂"孝親"要每個月拿回家
2.父母自己要存夠, 不然就要有保險以度老年或病痛, 小孩沒有責任或義務要出錢出時間
法律上應該把遺棄罪這回事改掉
3.父母親的財富, 就算全部花光光沒有遺產, 小孩也無權講甚麼
彼此都能分清楚, 老的少的都不要只願意做自己想要的一部分, 那就ok 沒有甚麼好丟臉不丟臉的
幫你加分。
2016-08-12, 02:30 PM #
59
eddy3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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