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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279
引用:
作者orea2004
所以外國在高速公路上有這樣的設計
快速公路有這樣的設計?
各種車輛車流正常下依序行駛混流會有什麼問題?
那外側大卡車跟機車混流就沒問題?
平面道路把腳踏車跟機車混流就沒問題?

你沒聽懂.

我說:在汽機車混流危險的前提下(當然,我知道你並不同意),你有何高見呢?
意思就是:如果汽機車混流危險,不用我提的方法,你有什麼方法?

因為我認為高速公路上汽機車混流危險,所以如果機車如果一定要上國道,我認為隔開汽機車,是較安全的一種選擇.
所以我才說:沒有機車上國道的蠢前提,就不會有這種蠢設計.
而外國在高速公路上允許汽機車混流,當然就是不認為(或不考慮)混流危險,當然不會有這樣的設計.

另外,我提的是把汽機車隔開,而不是把機車和大卡車混在同一車道,請你不要自己腦補.

還有,機車腳踏車混流,一定比機車和汽車混流不危險.
因為機車騎士被汽車輾過,跟腳踏車騎士被機車輾過,這完全不是同一等級的傷害,這應該是很簡單的道理,你怎麼會有這種疑問呢?
舊 2016-08-11, 10:15 PM #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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