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艾克萊爾
這個標案初始得條件還更嚴苛,早期甚至被質疑是開給SA-13得綁標
後來才又下修成12000呎,但內容還是有些不太合理的地方(以國際上這個等級的直升機規格而言)
於是現在就被審計部抓到一堆辮子出來逐條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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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的說就是開標者搞不清楚直昇機的特性
把Maxi Service Ceiling ALT當成Hover Ceiling IGE/OGE ALT
搞到自己後來下不了台
甚至一開始流標也是很合理
當初的標案就算是用到大型直升機 EH101或S-92都一樣掛
只能說當初立法院給了一個好方向
空軍、國防部就順水推舟推了出去
海上長程救護任務以前就有在做,只是真的夜間飛行很累很累
常常是這樣子派遣任務出去的
下午 嘉義出發 到台東落地加油 然後飛到蘭嶼外海接人
再從蘭嶼外海直接殺回去高雄
這一趟要飛327km.
全部8成的時間在夜間飛行, 對於低空飛行的直升機來說
常常容易空間迷向, EC225這種飛機剛好補足S-70在海上長程飛行的問題
況且, 我說的還在蘭嶼外海而已
今天要是任務點在東沙
嘉義出發, 到岡山加油 , 直殺東沙去. 這單趟可是500km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