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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rstorm-2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944
重點不是追不追, 而是抓到後要怎麼看待, 現行配合的普通罪, 增加麻煩的增加罪, 如此而已.

有時候真的覺得讀書讀到頭殼背過去了, 台灣的管理階層或老闆來當執法者的話, 就沒宵小了.

看他們治下多嚴格, 遲到5分鐘內扣NT500(幾乎是普通人半天薪水), 然後累進罰則.

而且是紀錄超過2次, 當月無獎金的制度, 瞬間秒殺, 是你, 捨得遲到嗎? 罰得多重啊!!!

作業疏失扣錢, 但皮皮的惹到管理者不爽就是扣分, 半份獎金就沒了, 要做賊都會怕!

累進罰則才是嚇止這類情況的做法! 不是什麼追不追, 不追也行, 敢跑的就是要加重罪責.

你說無罪卻跑給警察追的勒? 很簡單啊, 變成有罪, 妨礙公務就一條!

台灣不是警察濫權, 目前是民眾濫情, 法官念佛跟濫情跟不聞世事還有自大.
舊 2016-08-11, 07:13 AM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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