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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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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不是追不追, 而是抓到後要怎麼看待, 現行配合的普通罪, 增加麻煩的增加罪, 如此而已.
有時候真的覺得讀書讀到頭殼背過去了, 台灣的管理階層或老闆來當執法者的話, 就沒宵小了.
看他們治下多嚴格, 遲到5分鐘內扣NT500(幾乎是普通人半天薪水), 然後累進罰則.
而且是紀錄超過2次, 當月無獎金的制度, 瞬間秒殺, 是你, 捨得遲到嗎? 罰得多重啊!!!
作業疏失扣錢, 但皮皮的惹到管理者不爽就是扣分, 半份獎金就沒了, 要做賊都會怕!
累進罰則才是嚇止這類情況的做法! 不是什麼追不追, 不追也行, 敢跑的就是要加重罪責.
你說無罪卻跑給警察追的勒? 很簡單啊, 變成有罪, 妨礙公務就一條!
台灣不是警察濫權, 目前是民眾濫情, 法官念佛跟濫情跟不聞世事還有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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