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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斑貓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222
引用:
作者pompom
沒影響
不少公司早就優於勞動基準法。 而在吵的人 只是為了落實 勞基法第一條

為規定勞動條件最低標準,保障勞工權益,加強勞雇關係,促進社會與經
濟發展,特制定本法;本法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法律之規定。
雇主與勞工所訂勞動條件,不得低於本法所定之最低標準。

政府跟企業 都在比爛 不覺得嗎?
最基本 最低的標準。
鬼島再次印證 無誤


鬼島慣老闆:本公司的工時,從來就沒有低於勞基法的標準~~~
舊 2016-08-02, 09:17 PM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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