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wu2
之前的解釋, 你的說法可成立, 就是例假在七天內可調整.
新的解釋 (暫緩實施那個), 不能連上七天, 你上面的說法就不成立, 可能會造成連上七天的情形. (往後調整, 前一週日可能就連上七天)
這規定對原本就週休的行業沒多大的差別, 但對要輪班的服務業有很大的影響.
就吵很大的運輸業來說, 以現有的人力, 實施後班排不出來是真的.
解決方法很簡單, 就是加人....
問題是加人 (好像也不是說加就能加.... 沒改之前就很難找人了), 就是增加成本.
就資方的角度來看, 要不就漲價 (有規定, 不是說漲就能漲), 要不就吞下去 (應該不可能), 要不就減班 (最有可能發生的結果).
最後就是目前說的假日不配合加班的情形....
如果實施, 那就是國訂假日要增加運輸就是不可能的, 因為沒人可以加班. (可以自己排看看, 要能做到不影響平日的運輸, 又要那幾天增加班次, 要增加多少人力才做的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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