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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er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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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14
文章: 1
引用:
作者davidxyz
1.
基本工資是本是全國法律,不用說到這麼極端說分縣市,
外勞非本國公民,給不同待遇沒什不對,
假設我到美國唸書,
繳的學費會跟美國公民一樣嗎?
當然不是! 貴多了!

2.
基本工資低是低薪文化的一環

3.
文化(尤其是民族文化)這種東西要改變不容易,
而且在文化上法條已經很難訂了,
如果沒有法條代表不違法的話老闆還理你嗎?
今天有勞基法在了老闆都還不甩,
沒勞基法老闆不是更囂張!

而基本上無論職位高低,只要高過基本工資都合法,
那本來應該有到35K的老闆只給28K的話,
能怎麼辦? 高過基本工資26K合法!
請問這問題怎麼解?
要訂出什麼法條和其他因素來解決此問題?
要怎麼打破這結構?
1. 所以你並不了解為何要同工同酬,與其背後概念. 先是本勞 vs 外勞,接下來搞自由經濟示範區, 再下一步是貴族與農奴? 這不就是電影鐘點戰的世界
2. 問題的本質是不一樣的,一個是公民最低生活條件,另一個是環境不公平
3. 所以你並沒想過如何打破. 法律不能解決所有問題,過去八年車輪黨已充份展現如何玩弄法律與制度. 換個方式說,除了法律外,還需要其它手段,並不是合法就無解.
舊 2016-07-27, 11:09 AM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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