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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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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1
您的住址: M42 星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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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cetyII
朋友跟當舖買了一台賓士流當車 (算權力車嗎?)

花了30萬,然後修車又花了一筆

沒被銀行拖走反而是收到存證信函,車主要求返還

我總覺得中間似乎有貓膩

流當品的話要看當主跟當鋪是怎麼定的,
基本上來說,在民法上,你朋友跟當鋪買車以後
這車的"物權"就是你朋友的了(前提是沒有贓物的收受犯意)
如果原車主要主張返還,那請他跟當鋪打官司,而不是你朋友...

存證信函?那是什麼?能吃嗎?
舊 2016-07-26, 02:26 PM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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