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185天的戀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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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ngo9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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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5
文章: 8
引用:
作者Little-john
簽呈


上週我寫了簽呈傳給在吉隆坡的老爸,他說:准!

但是我還是跟阿公報備,他說你已經大漢了(長大了),想做什麼自己決定!

這件事因為另一尾青花魚假報餐旅費,帶未婚妻和岳母到長野某飯店,
但是帳單很貴,會計主任沈姐問飯店,確認同行的有老婦人和年輕小姐。

其實不只這事,三家商社主管都不喜歡他,我都聯絡想法去圓回來。
長井川社長要我去道歉,我說:下個月女兒週歲,你帶家人來台灣,一切我請客!

這尾青花魚有非自願離職書,只能祝他快找到工作。


依照他這樣的作法,直接開除是沒啥大問題的
這樣你還給他非自願離職書,真的是對他太好了,但我想往後也會害了他
舊 2016-07-21, 10:12 PM #4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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