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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at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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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0
您的住址: Taipei, Taiwan
文章: 131
再補充一下

前述的校長通知家長領回或是停學三個月,
是什麼概念呢? 就是家長應負教育的責任,
給你(三個月)教好自己孩子,才送回學校,
而非不管三七二十一,全推給學校就沒事,
如果家長自己不想無法管,就別怪學校怎麼管。
舊 2016-07-20, 05:37 AM #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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