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goodpig
真的不要再護航了,棒協技術委員會主任委員林華韋是誰你該知道吧
他會陰自己棒球圈的人嗎?
還是你要他們完整公布哪個小選手在哪個PLAY沒有盡全力嗎?
大人的決策錯誤要小孩子去承擔?醒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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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航?前面不是說沒影片的話尊重各自的解讀?
你有看到影片嗎?你有看到棒協說具體的放水行為在哪嗎?沒有吧。
這就是這次的判決這麼多人不服的原因,「顯有」的話為什麼舉不出「顯有」的具體表現在哪?拿「違反運動家精神」這抽象的定義卻舉不出具體的事證,以後就變成說你有違反運動家精神就是有。
有具體事證的話我無話可說,沒有的話,就跟「莫須有三字何以服天下」一樣。
再補一下棒協秘書長林宗成的說法:
「技術委員會中審視
該場比賽數據,認為球隊確實在攻守表現有失正常水準,因此再另行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