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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rkdu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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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人不犯我,我不犯人
文章: 781
引用:
作者misman+++
如果人力不足的情況下,誰要去照顧這位小孩??
你??還是人本??

每個老師都有要顧的團體,可能1比10或1比20......
在這種情況下,等於是那位老師要把剩下的其他小孩放生,就只為了照顧這位問題兒童??

會搞成這樣子,絕對不只是一些小問題.....一定是有更大的問題學校沒爆出來而已..

萬一出遊,這小孩出事.....靠還要國賠耶...




人力不足的假設?有根據嗎?

小問題大問題?又有根據嗎?

我主要的點

學校在處理這件事情上做錯了。

如果學校一開學就跟孩子宣布,或是教學政策是德行品行未達標者

戶外教學禁止參加,這我可以接受。

而不是學期中召開獎懲委員決定,用分數去界定孩子的成績是否能參加

既然成績是是否能參加的標準,那麼其他未達標的孩子理應不能去

還是差別待遇針對該生,這是不是貼標籤嗎?

當新聞上報後,再出來說明 孩子有問題,這樣子的手段是對的嗎?
舊 2016-07-18, 04:36 PM #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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