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不要扯這麼多
根據
我國憲法第二十一條亦作有明文規定:「人民有受國民教育之權利與義務。」
如果戶外教學是教育的一種,那麼學校做錯了。
為了避免學校做錯並保障該生權益,保護其他小朋友安全
請一位"孔武有力"的男老師也只是希望能夠嚇阻該生犯錯
還是各位認為"孔武有力"的男老師會去做什麼違法事件嗎?
在處理上,學校做錯了就這樣~
引用:
作者Earstorm-2
此話只得聖人言, 其他語者如放屁, 不見割肉餵鷹賢, 只聞嘴砲無敵B.
兄台你開間學校有教無類, 持續一生再說, 萬別再別人煮飯, 你在喊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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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因為行為偏差,基本權利都可以禁止?
個人如有機會開間學校,那這樣就是私校,要先討論我的學費要開多少,我才可以讓我的老師可以無後顧之憂的因材施教。
有教無類是有病的想法,要因材施教。
所以,公校做不到。
引用:
作者Earstorm-2
萬別再別人煮飯, 你在喊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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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不是都在喊燒啊,不是嗎?
引用:
作者怎麼回事
這位網友
你不覺得其實你的潛意識就是有問題了嗎?
你是想解決問題還是製造更多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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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回事??
引用:
作者sclee
孔武有力的男老師是什麼用途
過肩摔制伏過動學生?
用武力管教算不算是教?
你是跟時代脫節了嗎?新聞都不看?
現在老師敢動手摸一下學生,大聲責罵..就會挨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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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回在上面了,這位網兄您認為多一個孔武有力的老師會發生什麼事嗎?
打他、揍他?
還是跟著他,避免他去影響團體行動
還是你跟"怎麼回事"網友一樣,潛意識以為 男老師都是打學生用的?
引用:
作者滄桑v2
原來每個學校都有一個孔武有力的男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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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像阿諾史瓦辛格或者是道恩·道格拉斯·强森,一般體育老師對小學四年級學生就很"孔武有力"了。
引用:
作者masao.tw
如果該生連校外教學都不來或遲到,那學校就可以名正言順拋下他了,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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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難,通常這類孩子對這種要出去玩的敏感度非常高,不用叫他自己都會提早起床~
引用:
作者老柏(第四)
他本人死傷是一回事,造成團體中其他小朋友死傷那真的吃不完兜著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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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多一個老師是好的。
引用:
作者Earstorm-2
幾位激動的網友所言甚是, 老師都職無旁貸了, 自己家人親屬更有責任義務去處理對吧?
甚至於把條文翻出來的網友, 請記得自由民主的最基礎是不得建立在踐踏他人自由民主上.
還有人拿超過十年二十年前的情況來比, 教育制度早就翻轉了, 請跟上現況.
"現況是實際做事情的人比開口批評的人怕東怕西!" 有背景的除外, 普通人怕死了!
有頭腦的人請思考, 不懂現況的就聽看看有實際資訊的人怎麼解讀, 我家老師超過4~5位.
會隔離的已經是無法處理, 只能冷處理. (就是不能教, 跟該家屬又無法溝通)
一個老師頭銜而已? 不教了不行嗎? 到時候惹得一身腥, 誰來做老師? 誰要做事? 誰敢?
當幾位加諸責任給當事人的時候, 請想想自己要不要扛? 如果願意再來討論.
不願意就都是喊燒的, 自己的小孩要自己管好, 不是把責任丟給老師或你花錢給誰帶.
說最坦白的, 會隔離, 不光是難帶而已, 應該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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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激動喔~我也沒要求老師"職"無旁貸(我印象中是責無旁貸)
自由、自由多少罪惡假汝之名,這我懂
在下不才從事補"叫"業逾15年,也算頂一個老師的頭銜(專門對學生叫叫叫)
我很體諒現在擔任第一線的學校教育老師,但是基於教育人權下,我還是得跟你說一聲
學校做錯了,(該學校的老師有沒有做錯?我不知道)
1.利用分數去限制孩子受教權,事情發生上新聞後再很難看的出來說明
2.既然孩子不能去台北,就直接請阿嬤來學校請假,避免這類尷尬的事情出現
而不是當天讓家長以及小朋友感到類似霸凌的手段。
另外,德行差、品性差是一個大範圍的概括詞語
這十五年來 也遇過手腳不乾淨、抽菸喝酒、吸毒、搞出大肚子、頂嘴不服管教
除了大肚子我沒法處理,吸毒的孩子我知道最後被關
其它我能勸就勸,能碎念就碎念,也和孩子們約法三章(筆記要抄、準時上課、別打擾同學)
另方面也跟家長說明,只能保證從放學到補習班下課孩子不會到處閒晃做壞事
成績請家長就別奢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