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ni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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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實講......看著某網友這些年來變得有點偏激.......我覺得很可惜.......
對很多事情憤慨沒關係.......但要避免過度往另一方偏移........
基本上我覺得該生有權去校外教學.......
不過這個權力可不可以被剝奪我覺得是可以討論的.......
只要不過份其實我是覺得都可以.......
這件事真正的關鍵還是在該生 / 其家人 / 老師&校方三方面到底經歷過哪些事情導致有這樣的結果出來.......
例如如果該生已經鬧到天怒人怨.......那就別去了吧........
但如果是老師校方為了不是很重要的理由而拒絕該生參加校外教學........那就不對.......
基本上我們在不知道真實情況的狀況下不用急著認定一定是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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