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MPEP
我以前國中的時候 班上有幾個成績特別差的同學
每次班上出什麼事 雖然與他們無關 也會被連坐法罰到
後來班導說 數學老師跟她講 這幾個同學成績雖然差 還有考試交白卷的紀錄
但是不吵不鬧 別人起鬨他們都閃遠遠 除了成績差找不到其他缺點 班導覺得有理 就沒有再拿棍子把他們打到瘀青 滿地爬了
所以我是覺得 就算成績差到每科都零分 還不來考試 但是平常沒有做傷天害理的事 這倒也不是問題
這幾個同學 一個去開船 一個繼承家裡茶行 一個在清潔隊當大隊長 以結果看 其實相當好
其實這班導 更久以前當科任老師有教過兩個頑劣的學生 但是班導有鼓勵他們向上 後來一個當律師 一個當醫生 臉書上常看到他們發表言論 很多人在追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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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是我說學校要把偏差行為講清楚,否則看起來就是學校做法不對。
該聲的偏差行為必須要影響到校外教學才足以支持學校的做法,否則光考試考不到80就不能去校外教學,這樣以前的放牛班不就全部都不必去了?但即使是我那時代,也沒有這種做法,更何況現在?
如果說只是該生沒去考試,那跟大多數人翹課一樣,跟校外教學也沒什麼關係。
更白的說,如果該生連校外教學都不來或遲到,那學校就可以名正言順拋下他了,不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