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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losbye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6
文章: 388
那條合約條款本來就是陷阱,放進去就應該判決失效
房仲應該是在買、賣、銀行之間處理各種問題以後,成交在收仲介費,沒成交收手續處理費
手續費收個3、5萬就已經很多了,還想要直接沒收頭期款?
舊 2016-07-17, 10:33 AM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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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losbye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