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佛朗多
那就是新手買房又不做功課
沒在合約上註明
若沒從銀行貸到足額時的處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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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不是去菜市場買菜, 你天天買菜, 但不是天天買房, 搞不好一生才一買一次
我是覺的, 房仲業有其專業性, 所以買賣時, 才讓你抽1~4%服務費
所以常見的問題, 像無法貸過, 就應自動幫客人註明, 也可減少
雙方買賣的糾紛.
像下面這個我也不知道, 我相信很多人也不知道
https://news.housefun.com.tw/news/a...0283289192.html
若是只寫「貸款不足O成,買賣合約自動解除」,當中還有不少的漏洞可以鑽。蔡志雄表示,貸款除了以房地抵押貸款,也可以包括信用貸款,但通常信貸利率較高,如果當初買方的意思是「房貸」不足7成就不買,那就應該寫清楚「以房地為擔保設定抵押權貸款不足7成,買賣合約自動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