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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表決通過 廢止「中華民國紅十字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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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eno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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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1
您的住址: 風月大陸
文章: 38
引用:
作者
netblue
這種團體幹嘛給牠正名?
叫牠瓷器剛好而已...
好笑的是,
不知道收據可以作假?
帳本可以作假嘛?
不用捐錢也能拿到收據抵稅的,或是以少報多的...
這類宗教洗錢早都洗到國外去了,
不然之前爆料買孟都山、波音股票的都假的?
只能說,臺灣現行的稅務只能查一般死薪水的上班族。
不喜歡這團體是一回事,
至少這團體有真的在做事
2016-07-13, 07:06 AM #
20
leeno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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