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與小三全裸在浴室 男辯「要去大便」一審無罪
瀏覽單個文章
marks
Elite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4,273
引用:
作者
aerocat
這都宣判多久的案子了,明明一審就判有罪,男女各判五月,也能掰成無罪,然後大家還能討論得這麼熱烈。
台中地院104年易字543號,
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05年上易字142號。
所以新聞是在造謠囉?故意說一審無罪?
公然散佈不實消息這樣都沒刑責嗎?
2016-07-11, 11:31 PM #
29
marks
瀏覽公開訊息
傳送私人訊息給marks
查詢marks發表的更多文章
增加 marks 到好友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