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detwnzen
先收押水母.關個五年.啥證據都會齊全.
窩!對了 找不到證據 就用“藉勢藉端” 這招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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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要有個開頭吧...才能關著玩下去!
想當初扁哥在06年就流出瑞士來的公文,撐了兩年才辦!
也還沒有被關,就先開記者會承認`道歉,再來就是陳致台說要把錢匯回來...
流出公文的人也只有當時扁哥自己手下的人,冤有頭債有主,要鞭也是先抓出到底是誰
不管想說馬還是說扁,也都好!反正政治人物本來就是要受我們監督批評!
不過至少要先說好,要用阿扁的標準談馬`還是用馬的標準論扁!!
否則在這得大家很難有共通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