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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o5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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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1,746
想去法院,但

引用:
作者snappy
我告對方的話,對方要配合我的意思嗎?

你講相反了 以告就被原則才對

之前 我也跑過民事庭
發現其實
很多事 還不需人到庭的

可以寫狀寄到當事人所屬管轄法院

聲請資料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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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回應你的文章 你也幫我回應我的文章
就很感謝你了 -----------
舊 2016-07-06, 08:17 AM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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