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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o5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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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1,746
自願加班 同意書

引用:
作者bonoc
『自然人承攬』俗稱外包

你以一人公司的名義向母公司承攬某部份業務

你自己就是老闆

所以儘管你包的業務量讓你每天工作十小時,每月休不到3天卻領不到加班費也不違法

因為老闆是你自己

除非你向勞工局舉報你自己

類似作法
還有那種實習生 建教合作生

薪水都是給實習薪水 時薪都超低的

根本勞基法也管不到
承攬類的工作 不代表勞基法管不到

多年前 我工作碰過的經驗
承攬 時薪還比較高 6.7年前 當時一小時公司給105
不過沒勞健保那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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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16-07-05, 03:11 PM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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