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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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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dsmt
什麼叫及格?看看美國的勞工法:

http://www.houcyp.com/live/4_4.asp
陸小姐問:我的公司經常要求我週末或者在假日工作。公司是否應該支付額外加班費給我呢?

徐律師回答:額外加班費一般是由各個公司的具體政策規定的。聯邦和德克薩斯的法律都沒有要求雇主對於在假日或週末工作需要支付額外工資。當然,對每週超過40小時的工作時間,應當支付至少1.5倍的工資(行政人員、管理人員和專業人員除外)。

美國勞工法事實上反而沒有台灣這麼細節的規定,什麼一休一例,如果約定好,要你週休兩天都工作且不付加班費也沒問題。

所以我強調的重點是:法律不應該寫太死,勞工權益應該是顧主與勞工之間的約定,勞工自己不敢抗爭,只想躺著等法律寫死送糖吃,一樣永遠被慣老闆吃死死的。


因為美國很容易被告,所以人家也不會亂搞,一旦吃上官司敗訴,光賠就是員工一輩子的薪水都不止,所以美國企業當然盡可能會守法,即使法律沒定得那樣清楚∼

但反觀台灣一堆違法案例,為何企業肯冒這個風險違反勞基法,就是因為這個險值得冒,商人的觀念很簡單,違法壓榨勞工也是一種投資,端看風險與報酬是否值得,台灣才罰兩三萬行政訴訟一下就不用付了,當然商人都會選擇違法,電子業光工程師一個月的加班薪資都不只兩萬了............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ingnews/1748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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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war is crates by fear and gap.
舊 2016-07-04, 12:20 PM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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