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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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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蟑螂小子
如果狀況像內文提的那樣...離家多年沒得回去...長輩還等到往生...
受的了得話就可以考慮繼續等

那為什麼不是取得全部同意, 公告半年或其他時間搬遷後再拆除
有這種苦情要怪建商、市府還是釘子戶
舊 2016-07-04, 01:37 AM #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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