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JXL
都說是釘子了....
今天要是那原建築好好的 我會站在住戶那邊
問題在於整個建物拆到不剩一成....., 你們堅持在維護兩三戶地主利益那邊, 其他人的權益呢?
明明有房子然後要去外面租....?
你能交代這點嗎? 那兩三戶願意繼續抗爭, 然後其他戶不用理 拖著下水就對了?
倘若那兩三戶覺得權益損失
那麼其他住戶都沒有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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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苗栗大埔的不同意戶只占2%, 可以還劉政鴻清白了是不是?
所以文林苑也是90%以上同意, 可以還郝龍斌公道了?
喔 永春同意戶離家三千多天拆得好, 文林苑同意戶只有離家一千多天所以郝龍斌該死?
兩年前闢配叫的那群人敢不敢出來面對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