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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ue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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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10
文章: 266
引用:
作者JXL
因為要等到所有人同意,
基本上 不用盼都更 ,等有生之年發生七級大地震就好了


就因為要都更,所以可以這樣?

先拆同意的,再指責不同意的,

這真的很奇怪,

買了土地房子居然沒有自己決定如何使用的權利....

記得憲法好像有保障人民財產權利吧

現今社會還有這種事真是不可思議
舊 2016-07-03, 07:09 PM #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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