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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ubla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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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10
文章: 11
引用:
作者puremax
大概就只能告小孩傷害罪
然後就是監護人負責賠償


乘客開車門造成車禍

駕駛要負連帶責任

引用:
〈台北都會〉乘客開門 機車撞到門 運將要賠
字體列印轉寄|plurkshare
2010-04-20

〔記者林慶川/台北報導〕運將請注意,若沒有依規定「臨時停車」,萬一乘客開車門,導致後方汽機車撞上來,運將要負起全責!

計程車司機陳明富去年11月20日晚間6時許,載陳姓女乘客至北市敦化南路、忠孝東路口時,陳女突然說要在路口下車,運將馬上將車往路邊停靠。

沒想到陳女一打開車門,後方的顏姓騎士閃避不及,碰的一聲,當場撞上車門,造成左肩扭傷、左膝擦傷及右手扭傷瘀血,至於顏男搭載的林姓女友人也掛彩,左小腿擦傷瘀血、下肢也有挫傷情形。

警方詢問陳明富、顏姓機車騎士,發現是女乘客未注意車後狀況,貿然打開車門肇禍。

陳姓運將原本以為沒事了,不過警方仔細察看案發現場,認為運將停車下客的地點不對,要為車禍負起責任。

檢警調查,陳姓司機讓乘客下車的路口,車流量相當大,設有禁止臨停的紅色標線,依法不得臨停。

停車距路邊逾60公分

此外,陳明富臨停時,右側前後輪胎外側,距離路面邊緣也超過60公分,違反交通法規,因而認定違規停車是造成事故主因。

由於顏姓騎士不願追究女乘客責任,但堅持對計程車司機提出告訴,台北地檢署依業務過失、傷害罪嫌將陳姓運將起訴,因他坦承確有疏失,檢察官也建議法官減輕其刑。
舊 2016-07-03, 07:51 AM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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