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題一下:
這讓我想到, 我們公司新上任的 CEO 非常積極, 每筆帳都要親自過目. ( 他是負責亞洲所有分公司的領頭 )
我想到有次我們部門聚餐, 主管爆料說.
之前業務有次報車資的公帳, 日期是禮拜六, 結果被現任CEO打臉說, 星期六又不是上班日? 怎可能會有什麼公帳??
然後有次國外分公司的同事們 來我們公司, 類似出差這樣吧? 我們公司的業務經理請他們吃飯還續攤, 結果飯錢要報公帳時, 又被打臉說, 這些人又不是廠商或客戶, 他們是同事耶~ 他們出差都有出差費了, 你們吃個飯怎還可以另外再報公帳??!!
不然之前在這位現任的 CEO 還未上任時, 有業務誇張到連買個拖把都要報公帳, 然後還通過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