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shadow2013
你確定?
公務員的例假和勞工的例假規定不一樣。
公例是可以加班的,但沒有加班費,只能事後補休一天,所以就定義上來說,
公務員的兩例比較接近兩休。
勞例則是規定不能叫勞工來加班,除天災人禍外。
而且萬一例假一定要加班,要給2倍加班費,再事後補休一天。
在勞基法第40條沒有修改下,勞工真的改成兩例的話,是福利比公務員的兩例好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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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ettoday.net/news/20151011/577891.htm
別忘了特休~
「以年資9年半來說,勞工特休14天,公務員卻已經有28天。」
原文網址: 公務員、勞工誰保障比較好? 這圖帶你比較「特休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