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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購標錯價 10月起業者須認賠出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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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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錯了,以後才是沒得凹。
新法規定要兩方都確認才算契約成立。以前可以凹,因為舊法是「付款就算契約成立」,所以那些貪小便宜的消費者都在賣方還沒確認就強制付款,然後灰契約已成立,必須出貨。
以這個例子來說,新法之下,鐵定是沒得凹的。
http://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1527721
2016-06-29, 11:06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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