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arzbond
例假我記得沒錯的話,是當天只要有出勤就要給再一天工資,也就是雙倍工資,然後還要再補假一天。
現行休息日出勤就是前兩小時要給1/3薪水,超過兩小時的要給2/3薪水,
然後勞動部要修改為雙倍給薪(但不清楚是否有出勤就要給全天薪),而不需要再補假。
若兩天都是例假...星期六出勤給雙倍還要擇日補休,這些老闆真的會吞不下去...
另外一直要比照公務員其實也沒有很好,應該要比照農民,有需要再出勤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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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全國統一就要全部比照,
有補休就沒加班費,有加班費就沒補休,不准連續上班7天,
不要搞文字遊戲頭開後門給資方,支持2天例假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