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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烤全羊
現在鼓勵各企業員工籌組工會不切實際,依現在的狀況,下一步就是利用資動部被資方掐著一定要在9/28前搞定資基法,行政機關無法閃躲拖的時機下,把很多勞動問題一次在法律層級上搞定。相信我,台灣人的本性是見不得別人爽,不想讓他人影響自己私利的一群美麗風景,所以之後的勞動抗議行動被資方分化擊破汙名化的機會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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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實!
台灣多數是中小企業人不多,
籌組公司的工會很難發揮成效,
反而會被公司牽著走,
真要成立或加入工會建議是職業工會這種
也因為台灣多數是中小企業人不多,
罷工只能在人多的公司有效(華航人多),
而無法有效在人少的情況下
所以建議用公投
(公投門檻快降低了,還有不要做夢靠立院那些萬安立委),
要求成立職業工會制度(公司工會沒什路用),
並訂定相關規則及加強勞基法罰則,
例如:
某種程度上勞工都要加入所屬工會,
當勞資有糾紛時工會應派人與資方談(不要勞工去跟公司談,沒用的),
當資方違法嚴重不配合時工會可以採取必要行動!
國外很多都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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