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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azynu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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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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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為法官說句話了:

>一審判吳敏誠無期徒刑,但二審、更一審、更二審都判他死刑

你們說法官這樣法官那樣的,有點一竿子打翻一船人的意味,畢竟還是有不同意見的法官存在啊。

至於背後有沒有黑手來干擾司法判決,這才值得玩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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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名檔真是礙眼…還是讓版面乾淨點吧!
舊 2016-06-25, 06:16 PM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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