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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委王惠美提案修《勞基法》 勞工全變責任制
就在華航空服員罷工抗議與爭取合理工時與休息時間,勞資雙方劍拔弩張之際,國民黨立委王惠美也在上周提案修訂《勞動基準法》,主張勞工工時已從雙周84小時降為單周40小時,但卻沒有彈性工時的配套修法,會讓企業成本增加,企業外移,且勞工若想加班,也可能因為法律規定,無法增加收入。王惠美認為,應尊重勞工工作意願,將原本84-1條,「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公告之下列工作者」,全部刪除,改為只要勞雇雙方約定時間,就可以不受工時、休假等相關條文限制。不過她也提出但書,要有書面約定,且不能損及勞工健康,且雇主不得施以強暴、脅迫、詐欺等方式要求勞工同意延長工時。
王惠美的提案,立法院院會已一讀交付委員會審查。不過,台灣勞動與社會政策研究協會執行長張烽益認為說,《勞基法》定了後門條款,讓部分工作可以排除在勞基法之外,已經很寬鬆,立委若認為哪些工作不適合,應該向勞動部建議,由學者專家來判斷,但不能這樣把整句刪掉,否則會毀了整部《勞基法》,雖有但書說不能脅迫,但每次勞資有爭議,要如何舉證脅迫,也很困難,立委提案太離譜、太天真,完全不了解實際的職場情況,應先搞清楚狀況,不然會害死勞工。
台灣職業安全健康連線執行長黃怡翎也說,《勞基法》84-1條應整條刪除才對,立委卻要修法改為全責任制,會把84-1條變成奴工條款,修法真的太扯了!(政治中心/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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