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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聰來拿大火腿,還帶了一樣食材:蟋蟀!
不過已經剪鬚腳清肚塞番薯籤,在我們廚房現炸。
兩傻妞原本不吃,看Goofy 一隻一隻入口脆脆的口感,她們也跟著吃。
我說Jacob 一歲時就吃過了,那時帶他去朴子看曾外公媽,他能吃很多。
我大概四五歲就懂灌蟋蟀的訣竅,因為是表哥教我的,
暑假去外公的蔗田空地,拿啤酒瓶灌水,還要遮住出口很容易抓到。
抓回來交給大姨處理當作我們表兄弟的下午點心。
結婚後我帶Virginia 去朴子,當時她也不敢吃,強迫她吃幾口後她吃得比我更多。
我們還去吃蔗田鼠,我告訴她有道菜是田鼠的蛋蛋,
她說牛羊的蛋蛋都吃過了,這不算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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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觀而約取,厚積而薄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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