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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tstma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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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5
文章: 40
引用:
作者MPEP
噢 你沒說我還真沒意識到他弟是同性戀

大概在我的觀念裡 同性戀和異性戀是一樣地享有公平的權利

所以自動忽略了這個與分家產不相關的條件了

先說好

若有人說因為他弟是同性戀 所以不能分財產的話 我可有意見了(包括樓主)

當然目前為止是沒人這麼說 可喜可賀

他弟可是有拿2000萬的權利的呦 當然樓主也是有拿2000萬的權利 大家一人一半

畢竟法律沒規定同性戀不能分家產

法律在訂特留分的時候 也沒說同性戀必須少拿或不准拿

好家在至少在這方面 法律是公平的 有保護到多元成家該有的權利

樓主的父母還健在喔,所以不是爭遺產的問題

財產要怎麼分配是父母的自由,不曉得是在抱怨什麼
舊 2016-06-13, 06:17 PM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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