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nior Member
|
引用:
作者h101000
就自己電腦key好,印出,簽名蓋章
並交代家人,有萬一就拿出來看
雖是不合法非寫法
但至少讓家人可照我的方式處理
|
為什麼這樣還不合法? 缺少見證人嗎?
引用:
作者h101000
我寫的內容,大概就是...
1.腦死情況的處理
|
我已經申辦放棄急救的加註健保卡,您可參考...
引用:
作者kino
1.如果我這麼早立遺囑,若受益人比我先離開,我沒更改的話,等我死後,
受益人是原受益人的法定繼承人繼承嗎? 還是這遺囑已失效?
-->民法1201條:該遺囑失效
|
這樣不是要寫好幾份版本...
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刷存在感,要想這麼多廢文出來發,我真是服了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