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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s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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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2
文章: 864
引用:
作者跳海人
0.33 0.67是額外要加給的,所以1.33 1.67是基本法律


沒錯喔。不過 1.33, 1.67 的基本法律經過政府專家解釋過後,就變成我們的 0.33 和 0.67 了。老實說,我待過的公司大多都是責任制,所以也沒有想過什麼加班費的問題。看了這個討論串算是有點開了眼界的感覺啊。

忽然想到剛退伍時去的公司是有加班概念的。每天最多可以加班兩個小時,給 150 元的樣子。不過加班的時間可以去餐廳吃免費的晚餐,然後可以留在餐廳看電影,所以這兩個小時好像也不算什麼加班就是了。
舊 2016-06-08, 08:29 PM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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