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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rstor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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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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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lin8810
我在8樓一開始就講了, 不能只看絕對金額, 要看"實質購買力". 之後的回文才開始講東西的物價與薪水的比例關係.

你對台美兩地實質購買力的意見是?


還用問, 當然是北美高, 物價1:1.5(取最高), 薪資1:3(取最低), 這還不容易算嗎?

如果套入個人經驗, 那北美更是舒服了, 游泳2塊錢(台幣給你70), 台灣要120起跳.

電影同樣價格, 這還不論租船等比較少見的消費, 算平常比較多的.

北美還地大停車大多數都不用錢, 台灣你違規停才不用錢, 不然什麼都要錢.

真的不用比了, 如果能走我早就走了, 等老人88後我就快跑了.

如果有人願意, 我每個月固定付錢, 老人幫我照顧, 馬上走!
     
      
舊 2016-06-08, 08:56 AM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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